原卫生部部长高强:提升国家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势在必行
2020-05-18 | 阅读:4472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理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健全重大疫情、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救治体系”的号召。这次会议给我们一个强烈的信号,就是党中央在强调做好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同时,已经着手部署后疫情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总结和运用疫情防控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围绕暴露出来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筑牢疫情防控的万里长城,严防重大疫情在我国再次蔓延流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在防控新冠疫情的实践中,有哪些行之有效的做法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发扬光大?从全局上讲,就是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实行全国一盘棋,依靠群众、万众一心,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坚持源头防控、患者救治和物资保障协调并进,同时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从专业上讲,就是“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这些经验在当年抗击非典疫情时就发挥过巨大作用,在这次防控新冠疫情斗争中,更加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这种优势来自于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也是我国在世界大国中率先控制新冠疫情和率先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根本制度保证。 但是,如果我们回过头来细想想,这种波澜壮阔、“千军万马抗瘟神”的壮烈场面,其实并不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面对汹涌而来的新冠疫情,党中央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以最大的魄力、下最大的决心、花费最大的气力、采取最果断的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住疫情的蔓延,也付出了沉重的经济和社会代价。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专业疫情监测预警更好地发挥作用,更快地向政府准确发出疫情警报,更早地向政府建议采取严格隔离控制措施,尽管疫情难以完全避免,但场面可能就是另一番景象,也许少一些可歌可泣,却可以避免疫情的扩散和经济社会的重大损失。历史实践证明,我们能够一往无前,战胜重大疫情和一切艰难困苦,现在最需要的,是见微知著、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能力,是早发现、早预警、早决策的担当,是防止星星之火燃成燎原之势的责任。我们必须更加注重疫情防控暴露出来的“短、漏、弱”环节,切实做好“补、堵、强”的工作,解决好疫情防控最薄弱、最突出、最关键的问题。 在历次防控疫情的斗争中,我们在社会动员、民众响应、医疗救援、物资保障等方面,工作无懈可击、成绩有目共睹。“短、漏、弱”的问题,更多不是出现在重大疫情发生之后,而是出现在重大疫情暴发之前,具体讲就是在疫情早期,反应不敏锐、判断不准确、报告不及时、应对不坚决、建议不果断,错失了早期控制疫情的最佳时机。我们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早发现、早预警为目标,深入思考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措施和政策,完善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疫情监测预警法律法规、落实疫情监测预警责任,固守住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闸门。 目前,我国没有单独设置疫情监测预警体系,专业人员缺乏,职责模糊不清,能力严重不足,越到基层问题越突出;工作经费难以保障,存在疫情重、经费多,疫情轻、经费少,无疫情、无经费等不合理状况,形成逆向调节;工作重学术研究,轻监测预警,缺乏担当责任的勇气和信心。这些问题在当年抗击非典时就影响了疫情的早发现、早隔离,事后我们也痛定思痛、亡羊补牢,但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在这次防控新冠疫情时再次暴露出来。因此,要解决“短、漏、弱”的问题,不能只从具体工作入手,而要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和落实责任担当上下功夫。 为此,我对提升国家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体系建设。单独组建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并立的国家疫情监测预警体系(以下简称疫情预警体系),两套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疫情预警体系专司早发现、早报告,疾控体系负责早追踪、早隔离。 二、完善基本职能。疫情预警体系专门承担新发传染病的侦察、发现、评估、判断、报告和措施建议等基础性工作,发挥疫情侦察兵和“第一吹哨人”的作用。 三、明确人员构成。疫情预警体系人员由公共卫生专业的病毒细菌研究专家、相关医疗技术人员、流调专业人员和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形成多层次、复合型的人才结构。 四、落实工作目标。疫情预警体系对新发传染病必须做到反应敏锐、发现及时、判断准确、应对得当、报告迅速、建议可行。 五、明确人员编制。国家级疫情预警体系100人左右,省级50人左右,市级20左右,县级10人左右,全国约3万人左右。部分人员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有编制中划转,部分人员从有关机构中选调。 六、保障人员待遇。疫情预警体系人员工资按不低于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平均收入水平的标准,由财政全额安排,实行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同时,切实保障预警体系的办公经费,做到“用兵千日,重在一时”。 七、改革管理体制。疫情预警体系实行中央与属地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央垂直管理为主。全国疫情预警体系的人财物,由国家级疫情预警机构统一管理,所需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驻地方各级预警体系接受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与当地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有关机构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疫情预警工作。 八、健全工作机制。疫情预警体系实行“平战结合”工作机制,未发现疫情时按平常机制运行,深入医疗机构和居民社区,寻找疫情的蛛丝马迹与可疑病例;发现疫情后立即转为战时机制,做好评估、判断、报告和预警。 纵向机制:县级疫情预警机构发现不明原因传染病病例,直接向国家级疫情预警机构报告,同时报告上级疫情预警机构和当地政府;国家级疫情预警机构立即组织专家到现场科学评估、准确判断,及时向国家卫健委报告,并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横向机制:各级疫情预警机构与当地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密切合作机制,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传染病患者,及时向当地疫情预警机构通报,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封闭隔离和应急救治等工作。 九、修订法律法规。总结疫情防控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适时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将疫情预警体制建设和体制机制充实到相关法律法规之中。 十、强化责任担当。预警之责,重于泰山,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预警体系和人员必须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对出现疫情而不能及时预警的地方,首先依法追究疫情预警机构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与法律责任。地方政府在接到疫情预警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研究防控措施并向上级政府报告,尽快作出防控决策。对贻误时机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与法律责任。 今年大年初一,我填过一首《渔家傲》,词云:“迷雾突起云飞扬,龟蛇无情锁大江。十七年前风雨夜,谁料想,今朝似觉更猖狂。痛定理当常思痛,补牢须防羊又亡。国难不容再彷徨。敢担当,一身可保万家康”。现在看来,这首词讲的重任和担当与预警体系密切相关。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是一付“清醒剂”,使我们看到使命与责任。人不怕犯错误,就怕屡犯同样的错误。教训太惨痛了。我们不仅要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切实做好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工作,我们还要“知耻而后勇”,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面前,奉献出全部聪明、才智、勇气和力量。